好機靈的尚書大人
轉貼 林秉鴻的評論:
學名藥品不等效通報歷年來有80多件,而非作者說的醫師嫌麻煩沒通報,但是通報了之後,無一成案,等於衛福部沒有承認一種學名藥不等效。然後,衛福部自己做過的問卷中發現,臨床醫師有高達80%認為學名藥的效果不如原廠藥。所以請不要忽視醫師臨床經驗的感覺這一點,我國學名藥上市後監控機制的確失效。
還有,作者這篇的文章可以用作者的另外一篇文章(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…/20150825/677127/ )來反駁。
這篇說政府要提供學名藥的經濟誘因,另外一篇又說學名藥的品質下降跟健保核價太低無關,自相矛盾。依我之見,罪魁禍首在於「健保7次砍藥價」,土洋皆殺,原廠藥退出,國產學名藥品質堪憂,最後健保再去加價把原廠藥求回來台灣。根本解決之道,在於必須實施藥品自負額40%且開放藥廠自由定價,而非健保核價,如此一來民眾才會珍惜藥品,藥廠才有利潤去改善製程與原料,政府才有資格去淘汰品質爛的學名藥,因為廠商絕對有利潤可以做出好藥出來,而非困於損益平衡點。
千錯萬錯在於健保,是該好好回去反省。